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委日前发布通知,指导中央企业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国资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自查,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改革文件相关任务再对标,从责任主体、专门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及时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久查不追等“零追责”现象,切实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
此外,通知围绕各中央企业主动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核查、研究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开发建设监督追责信息系统以及切实加强监督追责队伍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安排。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国企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