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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
关键在于科学立法

  名家新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王敬波近日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都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改革是“破”,法治是“立”,“立”的核心是立法。改革要突破固化藩篱,法治则要保护相对稳定性,要防止改革与法治背道而驰或相互掣肘,就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为此,一方面,重要领域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当把立法决策、立法规划、立法项目、立法草案等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通过立法把执政党的重大决策及时法律化,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立法在“跟跑”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前瞻性。为提高立法前瞻性,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冬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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