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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晓丽)经营贷购房真的“万无一失”吗?近300万元的贷款,由于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被银行提前收回!近日,数张《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在网上流传。记者调查发现,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楼市、股市成为监管严打的对象,多地银行开始提前收回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
根据其中一张流传的《告知函》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3月底之前归还近300万元的贷款本金余额。否则银行将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广州某国有大行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广州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向楼市的情况。“监管部门严令禁止利用经营贷、消费贷购房,最近风声很紧,一旦被上级监管部门查到客户的贷款资金被挪用,后果很严重,不仅借款人被提前收回贷款,银行相关人员也会受牵连以及被处罚。因此近期银行也加大审查和排查力度,对用途违规的信贷资金,要求贷款人提前返还。”
该人士表示,购房者通过中介以伪造资料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属于骗贷行为。银行在放贷后查实发现的,提前收回贷款,贷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记者了解到,此前,为帮助购房者套取经营贷资金,部分房产中介声称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有的甚至宣称,在他们的包装下,套取经营贷“万无一失”。
前述银行人士提醒道,利用经营贷资金购房,购房者极有可能面临被提前收回贷款、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诉讼等多重风险隐患。购房者一定要按正规途径办理房贷,不要听信中介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