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实践诠释司法理念
黄武: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主委
今年“两高”工作报告的精彩之处在于“金句”频出,最高人民法院在疫情背景下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通过审理高空抛物和偷盗窖井盖案中,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在审理合同等案件中,“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弘扬了“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合同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更加精彩。在审查起诉正当防卫类案件中,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在审查起诉诋毁英烈案件中,确保“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最高检在报告中提出,“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通过办理偷拍取快递女子并网上造谣其出轨等案件,诠释“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的司法理念;通过办理污染水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诠释“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的司法理念;通过办理“骗老”、网上售假和小额欺诈勒索案件,诠释“对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的犯罪,案值不大亦须坚决惩治”的司法理念,彰显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文字整理/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锟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