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道岚、魏丽娜 通讯员任宣)1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广东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决定将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