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重要就业途径之一,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人员规模日渐庞大。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产业结构丰富,拥有大型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巨头,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和人才吸引力,处于人才净流入状态,这为灵活用工市场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不过,与传统用工关系相比,灵活就业者大多用工关系复杂。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基本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平台也不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劳动关系难以界定,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覆盖这类庞大的人群。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其权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难以获得赔偿。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动力总成本部生产技术科刀具系系长范月新,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浩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蒋伟楷都带来了建议,为灵活用工制度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邓潇丽、何道岚、魏丽娜、章程、申卉、黎慧莹
省人大代表范月新:
制定国家层面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实施意见
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很多得不到工伤保障,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省人大代表范月新建议,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第五条“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意见中指出:“抓紧研究完善平台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的要求,在国家层面上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实施意见,条件成熟后提交人大立法。
她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突破现有“以劳动关系为标准判定是否参保”的现有做法,建议由政府建立基金解决用人单位的缺位。
缴费标准和赔偿建议可以适当低于目前《工伤保险条例》,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特点,缴费上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个人可缴。缴费时间上,可以年度缴纳,也可以固定缴纳。
在缴费与索赔上,建议可以引入专业保险机构作为配套和补充。
省人大代表蒋伟楷:
为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专项配套保障商业保险
蒋伟楷表示,由于灵活用工制度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在法律规制上并不完善,存在可能突破或挑战《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情形,故理论界、实务界对此存在一些分歧和争议,由此也导致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裁判的标准不一,对其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或承揽合作等关系的法律性质和认定存在争议,由此而引发的劳动关系认定泛化情形也制约、阻碍着灵活用工制度的健康发展。
蒋伟楷建议设立专项用于灵活就业人员配套保障的低廉、便捷的商业保险。借鉴“穗岁康”的运作经验,由政府牵头并提供部分资金,设立一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包括最低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在内的低廉、便捷、轻负担的普惠型商业保险,规定平台方或用人方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该商业保险,在灵活就业人员发生保险事故时提供赔付保障。该商业保险专门针对在大湾区灵活就业人员定制开发,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保费标准、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保。
他还建议在大湾区率先制定并实施对灵活用工劳动纠纷统一思路的司法裁判指引。由政府协同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研究,在大湾区内先行制定实施针对灵活用工劳动纠纷(非标准劳动关系纠纷)的司法裁判指引,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标准,对灵活用工形态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退休返聘、兼职用工、承揽加工等法律关系依据其实际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慎地审查、裁判,对传统劳动关系和新型劳务用工关系进行清晰界定,防止出现认定劳动关系泛化,并推动用工企业、劳动者和用工平台依法用工的逐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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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进新业态
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姜琳)记者26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推进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截至2020年末,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到13.35亿人。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99亿人、2.17亿人、2.68亿人,分别比2019年底增加3128万人、1147万人、1291万人,同比增幅为近5年之最。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经济形势越复杂,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和依赖程度越高。”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说,“2020年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压实地方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以及动用累计结余等举措,我们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
据介绍,2020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02万亿元,总支出5.75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13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