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前日发布2020年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去年全市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4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其中,涉酒交通事故减少88宗,死亡减少11人,同比分别下降35.63%、35.48%。
70%以上交通事故
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
去年,市公安交警支队以“减量控大”为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推行疏堵保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大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力度、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等举措,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451宗、死亡217人、受伤1223人、直接经济损失190.02万元,与前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减少76宗,死亡人数减少14人,受伤人数减少37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98%、6.06%、2.94%、9.42%。
其中,石岐区、火炬开发区、西区、南区以及黄圃镇、东凤镇、古镇镇、坦洲镇、港口镇、三角镇、南头镇、三乡镇共12个街镇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从统计分析数据中发现,在已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件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事故1088宗、死亡172人、受伤9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4.7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74.98%、79.26%、75.63%、 65.67%。
去年全市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159宗、死亡20 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6.58万元,同比事故宗数减少88宗、死亡减少11 人、受伤人数减少104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44万元,分别下降35.63%、35.48%、47.71%、36.27%。
从涉酒事故时间分析。每天的20时至次日4 时是涉酒事故的高发时段,这一时段发生的涉酒事故 宗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75.48%和75%。
从涉酒事故交通方式分析,摩托车和小型客车是发生涉酒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