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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家庭教育呼唤社会支持体系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让孩子健康成长,而失败的家庭教育则会导致各种问题少年的出现。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1月20日,备受瞩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禁不止,未成年人自杀及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虎妈狼爸”引起争议,这些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家长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一再出现,也越来越让人们意识到,家庭教育不仅是家门之内的私事,而且是关乎社会和国家的公事。家庭教育法草案应运而生,正当其时。

  当前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凸显,与中国社会和家庭的变化高度相关。伴随着中国城镇化的进程,乡村中留守家庭、隔代家庭大量出现,父母外出打工而将学龄儿童留给老人导致留守儿童问题突出。而在城市家庭中,也存在“丧偶式”育儿、“老漂族”带娃等各种家庭教育问题。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的主体更多元,环境更加复杂,而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也不是家庭自身所能解决的了。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介绍,家庭教育法草案一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基本原则,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二是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做出规定。另外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可以说,这些规定都非常有针对性,对于家庭教育怎么开展,父母们应该做好哪些事情,社会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承担哪些义务做出了具体安排,对于夯实家庭教育基础、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解决当今家庭教育的问题、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罗马非一日可以建成,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家庭观念的改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法律只能够明确责任,但教育效果却要靠有效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有赖于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成和持续发力。

  曾经有人调侃说:“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虽是戏谑之语,但却点出了当今家庭教育问题的关键一环:缺乏专业知识的父母。韩剧《请回答1988》中有一个场景很感人,女儿生日受委屈而离家,父亲带着蛋糕在巷口等她,他对女儿道歉说:“爸爸也是第一次当爸爸。”长期以来,对于如何当好父母,大多数人都靠自我摸索,无法从教育体系里获得专业的学习和训练,在教育中遇到问题时也求助无门。比如,有的父母对于沉迷游戏的孩子无计可施,将其送入戒网瘾机构而导致孩子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有社会组织介入,帮助家长用科学、正确的方式来处理,或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加入帮助留守儿童的行列,也让这一问题有了更多解决方案。这些都说明了社会体系对于家庭教育的不可或缺。

  如果把教育比作一棵参天大树,家庭教育就是树根。家庭教育立法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如何为家庭教育提供更科学、更专业的服务和指引,为教育培厚根基,输送养分,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大社会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共同护佑孩子的健康成长。  

  (广州日报评论员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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