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江志涛)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中山市出台《中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贯彻执行新出台的《中山市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下放事权年度评估,发现存在镇街“接不住、管不好”等情形的,及时按照办法规定予以调整;推进市镇两级行政执法协作,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征得镇街同意后,根据协作方案调用镇街相应党政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各镇街也可以申请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协助进行专业性技术性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调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等。
在创新推进行政执法方面,提出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探索实行“观察期”“包容期”“触发式”监管模式,优先适用柔性监管,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实行分期分批发布和动态管理。
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提出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街的培训,镇街综合执法人员要参加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本系统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监督和执法培训,镇街直接适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得自行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实施方案》还明确各镇街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