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月2日至3日召开

广州日报 2024年01月19日 张翔宇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仁宣)前日下午,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受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委托,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2日至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中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中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选举中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表决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表决2024年中山市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说明、关于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坚持制造业当家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结案报告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魏明等辞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美德等辞职请求的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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