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市法院关于司法护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涉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等围绕监督防范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更好保障企业诉权、企业胜诉权益兑现、完善“执转破”中的重整价值识别和程序衔接机制、推动完善监管制度、依法严惩涉企网络侵权行为6个问题提出询问,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到会回答了询问。现将专题询问情况摘录如下。
文/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积极构建防范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司法屏障
2024年至今年6月共依法督促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82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聂林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请问,检察机关在监督防范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上有哪些硬举措?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军: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积极构建防范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司法屏障。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把好“入口”。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我们高度重视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通过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立案情况,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引导公安机关严格依法适用刑事立案条件。积极受理企业申诉,主动排查违法立案线索,对经调查核实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监督撤案。
二是加强实质审查,做好“过滤”。对涉企刑事案件加强全面实质审查,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准确把握违法与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非法经营与违规经营、非法集资与正当融资等刑民交叉案件,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发挥好诉前分流、审前过滤作用,避免将经济纠纷、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等评价为刑事犯罪。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定好“标准”。通过公检法联席会议、专题会商、同堂培训、联签文件、案件质量通报等方式,深入研究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疑难问题,推动公检法机关强化涉企案件罪与非罪疑难问题的司法共识。制定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重点类案办案指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并向前传导起诉和审判标准,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把握入罪门槛和追诉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
同时,涉企刑事“挂案”,不仅增加企业诉累,也不利于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我们依法监督、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整改工作,与市公安局联签《经济犯罪久侦未结案件清理专项工作意见》,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涉企“挂案”清理检警协作机制,对涉企刑事案件建立台账,协同开展“挂案”排查预警、跟踪督办等工作,既去存量、又减增量。2024年至今年6月共依法督促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82件,帮助涉案企业卸下诉累、释放活力。
去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52.25万件
2026年1至8月,收案同比增长1.16%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卫平:近年来,市法院涉企商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间明显缩短,企业是能够感受到的。立案是企业接触司法服务的“第一扇门”,关涉企业权益保障。请问,市法院在提高立案质效、进一步畅顺调解与登记立案衔接、更好保障企业诉权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市法院副院长杨铭:我们深刻认识到,提高立案质效、畅通诉调对接等工作,直接关系企业诉权保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持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将所有诉至法院的纠纷均纳入全流程审判管理,全力优化诉调衔接和立案工作质效,畅通立案渠道。202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52.25万件。2026年1至8月,收案同比增长1.16%。
二是完善立案工作督办机制。依托12368等平台增设立案专项工单分类,建立台账、逐条转交、跟踪督办,切实保障企业诉权。建立全市法院管辖争议协商机制,协商不成的管辖争议由市中院及时指定,民事管辖争议案件平均审理时长持续缩短。
三是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我们全面推行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优化现场立案服务机制,设立跨域诉讼服务专窗,全面实现无纸化立案,有效提升企业现场立案体验;进一步推广网上立案方式,网上审查立案率超过90%。当事人对立案业务的诉讼服务满意度居全省法院前列。
同时,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诉调对接质效。选派272名业务骨干及退休法官,全覆盖进驻、对接综治中心,构建起“双向派驻、有序分流、常态联动”的协同解纷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该机制推动2.7万件纠纷在前端实质化解,是去年的2.08倍,达到了“案未立而事了”的效果。完善调解程序跟进询问、递进释明等机制举措。
今年以来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长较三年前缩短46.22天
全市恢复执行21944件,共执行到位53.08亿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闵卫国:提升查人找物水平,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以及对股权、到期债权等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做好终本恢复执行后续处置工作,对于提升执行质效、更好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十分关键。请问,市法院如何深化财产查控、推动终本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帮助企业尽快拿到“真金白银”?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马伟锋:我们始终将胜诉权益兑现作为司法护企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拿到“真金白银”。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也切实感受到工作的复杂性:一些被执行人想方设法隐匿、转移资产;股权、到期债权这类特殊财产,法律关系盘根错节,调查处置难度尤其突出。我们坚持事不避难,持续健全创新机制举措,全力破题攻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深挖彻查,全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在线查控财产类型持续拓展,“总对总”系统实现与99家单位数据互通。我们在全国较早深化执行事务中心改革,建立网络集中查询机制,通过专岗专查大幅提升查控效率。针对股权、到期债权等财产,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协作,调取信息、摸排情况;对于广州市外的一些还没有纳入并网查询范围的财产,例如当事人提供的村社分红等我们不掌握的财产线索,我们会迅速委托当地法院查控。通过全力查人找物,今年以来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长较三年前缩短46.22天。
二是强化终本管理,助力胜诉权益持续兑现。终本不是终结。我们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案件终本后一律纳入台账管理、系统定期自动核查财产最新情况;组织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存量案件进行“拉网式”回头核查,对发现财产的案件及时恢复处置。我们还组建专门的执恢团队归口负责终本案件管理,率先设立评查专员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抽查、互查,促进终本案件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全市恢复执行21944件,较三年前翻一番以上,共执行到位53.08亿元。
三是深化机制创新,推动涉企执行提质增效。我们把破解资产变现难题作为机制创新的着力点,针对评估、拍卖等难点堵点,在全国首次实现“流拍再卖、溢价成交”,创新不动产带封过户、当事人自行处置,有效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和变现价值。率先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力量,探索执行管理人全流程参与模式,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执行合力。建立执前督促机制,提前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2023年以来累计运用破产前调解帮助787家企业免于破产
去年以来挽救危困企业51家,化解债务341.5亿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泽新:近年来,市法院建成了企业破产重整平台,积极推进“执转破”和府院联动,让一批困境企业通过重整再获新生。但有的企业虽然暂时无法清偿债务,技术、人才、知识产权等核心价值仍然存在,特别是科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价值更难识别。请问,市法院将如何完善“执转破”中的重整价值识别和程序衔接,让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市法院副院长杨铭: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将“积极拯救”理念贯穿涉企执行和破产重整工作始终,依托企业重整平台,靠前探索执破衔接机制举措,努力实现对困境企业应救尽救、早救快救。重点是从识别和救治两个维度协同发力:
一方面,我们高度重视通过“执转破”挖掘有拯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制定深化执破衔接工作实施意见,组建由执行法官、破产法官共同组成的执破融合团队,全面规范前端筛查、释明引导、移送审核、程序衔接等流程,在白云、花都等基层法院试点建立常态化执破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转破”在化解涉企执行难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中的作用。去年全年,移送“执转破”案件397件。坚持救企业也要救企业家。在创某公司“执转破”案件中,我们创新“企业+股东连带债务”双重化解机制,实现企业与经营者同步脱困,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同时,我们注重向科技借力,研发上线“智策”系统,借助“AI问诊”功能梳理产业政策导向、发展前景,更好识别企业重整价值。
另一方面,我们充分认识到,“执转破”的起点在“转”、关键在“救”。为此,我们联合省、市34家单位打造全国功能工具最丰富、资源要素最齐全、制度机制最完善的一站式企业重整机制,主动对接13家金融机构,围绕重整融资支持等事项加强常态化沟通,强化纾困救企的配套支撑,去年以来挽救危困企业51家,化解债务341.5亿元。针对科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纾困需求,健全“分层递进、分类诊疗”的多元拯救体系,构建公益管理人机制,2023年以来累计运用破产前调解帮助787家企业免于破产。打造“庭外重组+庭内重整”双轮驱动的早期纾困模式,综合采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多种手段,帮助一批科创型中小企业脱困重生。广州法院累计4案入选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立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413件、制发检察建议142件、提起诉讼18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黎名准: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在检察履职中精准发现行业性、普遍性风险隐患,促进企业内部治理?如何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升级,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磊:我们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突出发挥公益诉讼促进社会治理的制度效能,立足涉企案件监督办案实际,向前延伸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向后跟进修复经营发展生态,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公益诉讼,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推动行业治理。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强化履职办案,共立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413件、制发检察建议142件、提起诉讼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17件)。天河区检察院针对招聘网站上发布虚假招聘广告骗取求职者个人信息的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对“空壳公司”等进行综合治理,将18.19万户次违规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推动网络招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普遍性问题。围绕涉企案件中反复出现的异常情形和共性问题,提炼监督规则,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相关数据协同应用,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关联分析、碰撞筛查,提升从海量案例和数据中发现类案线索的能力。近年来,我们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涉企执行、惠企政策落实等突出风险,研发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建筑市场主体准入”“进出口商品两法衔接”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刑事案件、行政许可、税务、社保等数据碰撞比对,自动筛选出行业潜规则和高频违法行为,对模型筛查出的线索,坚持回到案件、证据和法定职责中逐一核实,用严格依法办案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三是强化类案监督,以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升级。对于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的同类问题,进一步分析背后存在的监管薄弱环节、制度机制漏洞或者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风险,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2024年以来,我们立足监督办案,针对行业治理、企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26件,其中向涉案企业制发118件,向行业协会制发108件。同时,注重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会商,先后与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沟通联络等协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助推完善监管制度和行业规范。
四是强化源头预防,以标本兼治助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针对涉企案件中暴露出的涉案企业内部治理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并结合案件开展风险提示、法治宣传,提出改进建议,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建设法治企业、清廉企业。例如,从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宗职务侵占案件时,发现被害企业为了避税,同时设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账户用于流转企业资金,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款申报缴纳,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推广。同时,针对涉企案件背后反映的企业经营管理常见风险点,抓好风险预警,把法治服务融入企业发展。例如,南沙区检察院制发《企业法律风险告知书》,助力企业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市法院今年以来审结涉企业名誉权纠纷112件
市检察院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企网络侵权犯罪案件6件
市人大代表朱列玉:近年来,市法院审理了一批侵害企业名誉权、网络商业诋毁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网络侵权仍然存在传播快、取证难、制止慢、损失难认定、违法成本较低等问题。请问,市法院、市检察院将如何立足各自职能,推动民事司法保护与刑事治理协同发力,让网络侵权违法者依法付出应有代价?
市法院副院长罗少雄:企业商誉是在长期经营中积累的重要资产,需要细心维护。近年来,全市法院聚焦企业关心关切,坚持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打击治理综合发力,依法严惩恶意造谣诋毁等涉企网络侵权行为,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民事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公正裁判传递“‘黑嘴’伤企、于法不容”的价值导向,今年以来审结涉企业名誉权纠纷112件。去年,我们对一名未经实际测评、以拼接转载差评和侮辱性言论发布某公司产品虚假测评的网络博主,依法认定其侵犯名誉权,判决其道歉并赔偿损失,该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着力破解企业维权面临的现实难题,健全人格权侵害禁令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基于侵权流量权重的综合赔偿认定模式,最大程度实现“快速止损”与“充分赔偿”。
二是强化刑事打击震慑效应。对利用网络造谣抹黑、敲诈勒索企业等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今年以来审结敲诈企业犯罪案件13件37人。严厉打击恶意发布不实信息、诋毁企业信誉声誉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对利用虚假网络测评“红黑榜”刷量引流、严重侵害多家美妆日化品牌商誉的刘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2500万元。
三是纵深推进长效协同治理。以识别新型侵权形态、厘清言论侵权边界、修复受损企业声誉为重点,构建涉企网络侵权纠纷全链条治理体系,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十大典型案例,促进优化市场环境、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强化规制利用AI造谣等新型侵权行为,审结“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害法人名誉权”等系列全国首案。加强与多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凝聚治理合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战捷: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广东省依法维护企业网络权益若干措施》,坚持“惩治、协同、治理”三位一体,依法严惩涉企网络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一是强化精准治罪,重拳打击涉企侵权网络乱象。围绕通过网络制造、传播、利用虚假涉企信息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以及为网暴企业积极提供帮助的“网络水军”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2024年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6件11人。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沟通会商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协同破解涉企网络侵权犯罪作案手法隐秘、证据易灭失等打击难题。比如,白云区检察院办理刘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涉案公司银行账户流水、涉案视频账号原始发布数据、所涉公司工商登记及产品注册材料,查明案件事实,精准指控犯罪,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元。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涉企网络侵权惩治合力。一方面,在办案中注重综合考量犯罪行为对企业经营、行业发展、营商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关注度高、利益关联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大的涉企网络侵权案件,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办案中的重大事项;对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涉企敲诈勒索案件,及时报请上级检察机关指导,由上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精准指导。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网络舆情信息,主动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构建涉企网络侵权防治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等形式,推动企业构建长效协同保护机制。比如,海珠区检察院针对短剧行业“盗版成本低、维权难度大”问题,向某短视频平台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升级版权监测系统,建立“AI识别+人工复核”双轨筛查机制;花都区检察院针对某电商公司风控体系不完善、物流信息数据失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公司建立分类退款机制、深化物流信息联动、健全犯罪线索移送机制。
同时,我们注重依法办理涉企网络侵权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突出加强对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审查认定,对判赔数额明显低于损失、判决结果确有错误的,依法通过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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