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件45件(无重点举报件),其中越秀区7件,海珠区2件,荔湾区6件,天河区4件,白云区5件,黄埔区2件,花都区6件,番禺区3件,南沙区3件,从化区4件,增城区2件,市直部门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截至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广州市的第十三批46件信访件中,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23件,正在办理中14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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