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5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举报件36件(包括重点举报件1件),其中海珠区3件,荔湾区5件,天河区5件,白云区3件,黄埔区2件,花都区3件,番禺区3件,南沙区4件,从化区4件,增城区1件,市直部门3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截至5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广州市的第二批12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4件,正在办理中4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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