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综合

花都狮岭一“三合一”场所被重罚

生产仓储住宿混杂 防火分隔缺失

董业衡

本文字数:653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业衡 通讯员狮岭宣)有个别老板觉得:“住厂里多方便,省房租还能看货,晚上加个班也不用来回跑。”但你知道吗?这种“生产、住宿、仓储”挤在一起的“三合一”做法,不是省钱,是在拿自己和员工的命赌!最近,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就有老板因为这事栽了大跟头。

  2026年3月,狮岭镇应急管理办在狮岭镇联合村开展消防常规检查时发现某加工小作坊将加工场所与居住场所混合设置,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一边是堆满原材料和成品的加工区,另一边房间里居然摆着床铺、衣服,没有任何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浓烟瞬间就能灌满整个屋子,唯一的逃生通道很可能被堵死,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相关规定,狮岭镇应急管理办对该作坊负责人王某作出了处罚:责令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消除所有消防隐患,罚款人民币15000元。此类违规后果绝非经营者独自担责,涉事场所房东因疏于管理,放任租户在生产经营区域违规住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辖区村社干部因监管履职不到位,也会受到问责通报处理,妥妥累人累街坊,万一真的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多少钱都换不回来,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绝对不能和住的地方在同一栋楼里,还得保持安全距离。

  就算是普通的加工、仓储场所,要和住的地方在同一栋楼,也必须符合严格的消防技术标准,比如要有独立的防火分区、独立的逃生通道等,违反规定的,不仅要责令停产停业,还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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