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综合

公 告

本文字数:754

  因“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前期摸查,南区涌口路陇西十一巷8号(5区4段2574地号)、南区涌口路汇兴直街27号(崇文区一段316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直街27号)、芳村区涌口路仁厚三巷5号(1206图2幅139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仁厚三巷5号)、郊区涌口路汇兴二巷3号(崇文区一段328-3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二巷3号)、南区涌口路汇兴横一巷1号(崇文区一段337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一巷1号)、南区涌口路汇兴横一巷2号(崇文区一段338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一巷2号)、南区涌口路汇兴横一巷3号(崇文区一段338之一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一巷3号)、南区涌口路仁厚一巷28号(未列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仁厚一巷32号)、芳村区芳村大道路冲口汇兴直街18号(1206图2幅100地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汇兴直街18号)、芳村区沙涌涌边三巷13号(D1201图5幅18地号)、芳村区鹤洞路坑口大街33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坑口大街40号)、芳村区坑口迎来里三巷10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坑口迎来里三巷10号)、鹤洞路坑口迎来一巷7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坑口迎来里一巷7号)、郊区鹤洞路坑口将军一巷3号(现门牌:广州市荔湾区坑口将军一巷3号),未能联系权利人。

  请上述房屋的权利人(含所有权人、合法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到“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动迁现场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花溪路9号坑口电子数码基地10栋123-129),主张权利并协商相关事宜,联系人:马健遥,联系电话:1810226766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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