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姝泓 通讯员任宣)12月4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叶贞琴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黄宁生、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吕业升、许红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等14个市21项法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来向东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省政府党组成员陈良贤,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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