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2115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余庆里6号东南侧(D1113图15幅59号)位于瑞庆里1号西侧、余庆里4号北侧;桥梓里三巷1号西侧(石围塘区一段1435地号)位于桥梓里三巷南侧、桥梓里二巷1号北侧;桥梓里荣阳后巷2号之一西侧房屋(未列地号)位于荣阳里6号西南侧、南福里四巷1号北侧,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
现余庆里6号东南侧房屋由梁伟江主张权利;桥梓里三巷1号西侧房屋由潘伟鸿主张权利;桥梓里荣阳后巷2号之一西侧房屋由胡卓权主张权利。如对以上主张权利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有效资料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举证,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020-81555187,联系人: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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