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瞄准城市停车痛点 精准纾解停车难题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修订《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答记者问

魏丽娜

本文字数:4081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9月25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停车难、停车乱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为深化超大城市停车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修订《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法工委负责人:原《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2019年、2021年进行两次修正。法规实施以来,对规范停车场管理、推动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共有停车泊位约437.8万个,小汽车保有量约404.4万辆,停车供需比1.08,停车泊位供给水平稳步提升。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公共停车泊位不足、停车资源利用率不高、市民获取停车资源信息不方便、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2025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停车位等便民设施建设,国家和省、市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超大城市交通治理,更好满足群众期待和实际需要,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法规修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民关注的停车难点、痛点、堵点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3000余条意见建议,对住宅停车收费、错时共享停车等重点问题,在法规中作出针对性规定,提升市民停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条例》明确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四种定价方式,对各类停车场来说具体是怎么定价的?

  法工委负责人: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维护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条例》明确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定价方式。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停车场实行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条例》要求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并设置合理的免费停放时长,收费标准一般每五年进行评估调整。

  记者:对群众反映的住宅停车场乱定价问题,《条例》有哪些管理措施?

  法工委负责人:住宅停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但住宅停车场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有必要引导规范住宅停车场经营者的定价行为。依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作出规定:一是要求履行协商议价程序。制定或者提高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议价规则的规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协商确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布收费水平信息供协商议价时参考。市发展改革部门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水平信息。三是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和协调住宅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协商。四是对未依法协商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未按照议价规则的规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停车缴费扫不了码、开发票难怎么办?

  法工委负责人:停车场扫码缴费难、获取发票难,是不少车主停车时遇到的困扰。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规定:一是显著位置公告收费标准和联系电话。公共、专用、临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公告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出口及场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电话。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标志牌,公布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二是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公共、专用、临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提供电子、现金等多种收费方式。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道路停车泊位全自动电子收费方式,并设置现金缴纳服务点。三是要求依法开具票据。公共、专用、临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后向机动车停放者开具发票,使用电子发票的停车场应当在收费后即时自动开具并推送电子发票。区交通运输部门收取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后应当出具收费专用票据。

  记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怎样向社会开放?

  法工委负责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大量空置,而周边居民小区、商圈景区夜晚车位供不应求。为盘活停车资源,让政府向群众“让车位”落到实处,《条例》结合广州实际,积极探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路径,明确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应当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同时,规范停车场开放管理,要求向社会开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标识,相关停车泊位信息接入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取得的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

  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该规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舆论普遍对此规定表示支持和欢迎,认为有序释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是直面停车难题精准施策的务实之举,更是对中央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精神的积极响应和对“人民至上”执政理念的生动诠释。

  记者:如何解决道路停车泊位乱划问题?

  法工委负责人:目前,广州全市道路停车泊位约9.2万个。划设道路停车泊位不规范不合理,不仅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条例》对划设道路停车泊位作出具体规定:一是细化方案编制程序。区人民政府编制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应当听取市有关部门、泊位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将方案草案在门户网站和泊位路段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示。二是规定六类禁设区域。人行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医疗救护通道,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路,医院、学校等单位出入口两侧机动车道特定距离范围等路段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三是统一划设主体。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划设、铲除或者修复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划设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擅自划设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记者:对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要求不明确、审批流程长、确权登记难等问题,《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法工委负责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能充分利用空间,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但同时也带来安全、噪声等问题。《条例》对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作出指引:一是明确安装要求。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符合用地、建筑、消防等要求和技术标准,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不得影响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通行安全,不得影响人防工程的防空效能,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符合特种设备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接受检验。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建设单位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室外安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三是加强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指导和协调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工作。四是允许确权登记。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停车场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记者:市民反映停车位不够用、不好用,《条例》对新建建设项目的停车位数量、尺寸有哪些具体要求?

  法工委负责人:不少意见反映,部分新建建设项目特别是住宅类建设项目停车位不够用,还有的停车位长度短、宽度窄、墙距小,导致车“停不进去”“打不开门”。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作出针对性规定:一是制定停车位配建指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新建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配建指标,并每五年组织评估调整。二是压实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停车位配建指标和停车位尺寸、净距行业标准的要求配建停车场。在出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前,应当公示车位尺寸和具体位置等信息。三是加强部门审核把关。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办理规划核实时,应当同步审核配建的停车场是否符合停车位配建指标和分区布局的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停车位尺寸、净距设计要求。

  记者:《条例》怎么解决商住一体建设项目商业车位与住宅车位混用问题?

  法工委负责人:商住一体建设项目根据规划要求分别配建商业和住宅停车位,可能存在车位混用、功能互扰等问题,管理难度较高。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停车场管理,《条例》加强规划审核把关,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办理规划核实时,要审核商住一体建设项目配建的住宅停车位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同时,《条例》明确经营者公示义务,规定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公布商业、住宅停车位的配建标准,并在配建停车位的显著位置标明属于商业或者住宅停车位的明显标志。未按照要求公布或者标明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市民出行怎样快速找到停车位?

  法工委负责人: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推出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广州泊车”微信小程序,为市民提供车位查询、位置导航以及车位预约等服务。《条例》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健全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经营性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分布位置、泊位数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停车信息服务经营者、采用计算机计费管理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将泊位信息接入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区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道路停车泊位空置信息和收费标准。停车信息服务经营者、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将泊位信息接入系统的,《条例》设置了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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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2瞄准城市停车痛点 精准纾解停车难题 魏丽娜2025-09-28 2 2025年09月28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