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建设行业的生命线。然而,纵观工程建设领域,有的施工单位却无视契约精神,“投标时说一套,中标后又做一套”,将当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的承诺抛到九霄云外,在项目由谁来做、怎么做上搞“小动作”,这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更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数据显示,2024年至今,广州市已查处发承包违法行为36宗,共计罚没680万元。
为破解“重招标、轻履约”的行业痛点,近期广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强履约和信用管理”作为核心改革任务之一,聚焦标后履约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精准提出“健全履约评价机制”“强化中标人履约责任”“深化信用评价应用”等一系列可操作的改革举措,狠刹转包卖标、违法分包、弄虚作假等歪风顽疾,为构建诚信招投标市场环境按下“加速键”。
“《通知》对症下药,直击标后诚信履约问题”“《通知》将推动招标投标向‘重信用、重履约’转变,倒逼企业提升质量”“政府加强履约和信用管理,对企业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连日来,受访专家学者、市场主体纷纷表示,广州明确将招投标监管触角延伸到标后环节,是破解标后违约乱象,促进诚信发展的有益探索,推出的一项项真招实招,有利于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纪宣
瓶颈:
标后违约乱象突出 诚信履约亟待加强
梳理广州近年来查处的涉工程招投标领域案件,因失信违约而付出代价的案例并不罕见,尤其在标后环节,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突出,威胁工程安全。
此前,广州一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对外招标,江苏省某建筑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然而,该建筑公司却将基坑支护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高某某承揽。经立案查处,该建筑公司因违法分包被处罚款21万余元,公司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毛某某被罚款1万余元,未取得资质却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的高某某被罚款87万余元。
“我们之前查处了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晓严重违纪违法案,其主要受贿犯罪就是通过为社会老板挂靠承接工程项目和工程转包、分包提供帮助,收受大额贿赂。”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葛翔分析,标后环节监管缺位,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不仅给工程建设增加了隐性成本,同时也增加了工程质量的风险。
“中标单位自己不实施项目建设,这是标后环节存在的一大普遍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郑文栋介绍,类似上述案例中,施工单位将项目肢解分包给没有资质或者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实施,有的虽然分包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却对项目实施情况不闻不问,不履行分包管理责任。甚至有投标单位在中标后,直接将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来实施,从中收取管理费,自己仅派几个管理人员在现场“做做样子”,这无疑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甚至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除了当“甩手掌柜”给他人施工,“施工时不兑现投标承诺”,这是标后存在的另一大失信问题。郑文栋指出,有的施工单位中标后虽然是自己在实施项目建设,但没有按照投标时的承诺内容来执行。例如,投标时承诺派一级注册建造师来担任项目经理,结果真正施工时却只委派了二级注册建造师,抑或是投标时承诺会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但实际却偷工减料。
“投标时说一套,中标后又做一套”,这是中标单位不切实履约、不讲诚信的典型表现。如果不及时遏制这类情况发生,企业为了中标,就会在投标时肆意承诺,而不考虑实际兑现,长此以往,必然造成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脱节。
为此,强化标后履约监管,构建诚信履约环境,是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破题:
信用评价、履约监管“双发力”
聚焦标后履约环节存在的普遍、突出问题,《通知》将“加强履约和信用管理”列为一项改革重点任务,从构建履约评价机制、深化信用评价应用、强化标后监管等多方面入手,提出了一系列可落地的改革举措。
“这次招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履约与信用管理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郑文栋介绍,《通知》明确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承包商履约评价机制,施工合同应当细化明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约责任条款,并将履约评价结果、违法违规行为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投标。
亮点一
制定统一履约评价机制 夯实招标人管理责任
“工程承包商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未完全压实”,这是广州在标后履约监管中存在的一大短板。郑文栋进一步分析,2020年9月,住建部曾发文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然而,有的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施工建设情况不管不顾,没有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评价,即便有评价信息,也仅局限在本单位使用,未共享至全市信用平台。
为精准破解这一短板,《通知》明确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机制,进一步夯实招标人标后督促承包商现场履约的责任。”通俗来讲,就是要抓住建设单位这一“牛鼻子”,建立一套标准规则,明确“谁来评、何时评、在哪评、评什么,以及评完后如何汇总、怎么展示、如何应用”等,进而有力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好管理责任、作出真实有效评价,将建设单位的管理情况“晒”在阳光下,切实把履约责任传导到建设工程承包商身上。
公开报道显示,为规范履约评价行为,去年12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建设单位依据客观事实和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对参建单位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评价,并确保履约评价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目前,广州市正探索建立量化履约评价标准,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郑文栋举例说,“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服务”便是其中重要一环,即对建筑市场主体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计分和等级评价,把建筑市场主体单位划分为五个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建筑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服务,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行政检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或进行重点监管,优化信用评价规则和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与此同时,履约评价细则也在完善升级。郑文栋表示,广州市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改变以往“好、中、差”的简单评价模式,明确建设单位应从项目投标、人员和资源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管理、合约造价管理、配合与协调度等方面细化评价细则,强化对承包商的履约评价。此外,将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履约评价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总体框架,实行信用加分,推动承包商依法履行合约。
亮点二
激励惩戒双向发力 实现标前标后贯通
在构建起全市统一的履约评价机制后,如何让评价发挥作用,促使中标单位切实履约?“深化信用评价应用”,无疑是破解之道。
《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行业领域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将履约评价结果,转包、违法分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等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依法纳入评价体系。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熊光蔚表示,细化落实“深化信用评价应用”这一改革措施,将有利于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体系。作为项目招标人的建设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要督促其在后续的招标项目中充分考虑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法限制失信单位参与投标。而对于在标后切实履约的施工单位,将通过良好的信用记录建立声誉,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和合作伙伴,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优势、赢得未来。
熊光蔚告诉记者,为实现施工现场与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贯通,真正把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去,广州正探索从建立行业监管“一张网”、强化智能预警机制、加大惩戒曝光力度等三方面发力,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建立在履约和信用评价基础上的竞争机制,使得真正有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更容易中标。”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苏俊林说,这一改革措施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遏制低价竞争和不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有利于增强企业责任感,企业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与其市场机会直接相关,这将促使企业更加注重合同履行和信誉维护,提升整体行业责任感。
亮点三
发挥监理监管作用 消除标后监管盲区
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也是标后违约现象频发的一大重要因素。去年3月,十二届广州市委第六轮巡察对多个单位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办干部余友斌介绍,巡察发现,作为质量管理的监理单位,有的形同虚设,作用发挥有名无实;有的对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部分建材未进场检验等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对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场履职等问题视而不见。
正是标后监管缺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去年发生的荔湾东漖保利东漖N上地块项目坍塌事故就敲响了警钟!作为监理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公司,对荔湾区东漖保利地块基坑土方未按设计施工,以及对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场履职等情形未采取措施纠正,导致项目发生基坑坍塌滑移的安全责任事故。
《通知》明确,充分发挥广州市各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职责作用,鼓励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竣工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周泽志介绍说,为进一步夯实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指导区住建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加强监理企业履职情况检查,重点关注监理是否落实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工作职责,工作是否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指导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开发建设监理行业信息服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监理履职数据,加强监理行业自律管理,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指导监理企业积极参与保险公司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预防和管理服务,督促项目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并参与推进监理改革试点工作。
市场主体谈变化
中建国际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普法
促使企业从“低价中标”转向“优质履约”
履约和信用评价机制是建筑行业构建公平、透明、可持续市场环境的核心制度,其积极影响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对行业生态、企业竞争力及社会资源配置产生深远变革。一方面,规范了市场秩序,信用评价机制通过记录企业投标行为、合同履行情况、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动态信用档案,合规企业获得更多公平竞争机会。同时,强化履约能力,信用评价将合同履行质量、工期控制、质量安全等指标纳入考核,促使企业从“低价中标”转向“优质履约”。此外,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信用评价结果公开可查,接受社会监督,可增强行业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经理黄峻峰
倒逼企业提升质量 实现优质优价
健全履约和信用评价机制,是建筑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这次发布的《通知》不仅可以引导企业注重长期行为,意识到每一次履约都在为自身信用累积分值,促使企业从“重投标”转向“重履约”,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加强合同管理,强化社会责任。由于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使得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市场认可,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优质优价。此外,还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淘汰劣质企业,净化市场。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蔡晓鹏
苦练内功诚信经营是企业的唯一出路
《通知》出台意义显著,尤其对于我们建筑企业而言,深刻理解并适应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加强履约与信用管理的趋势,是当前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关键。这不再仅仅是“拿到项目”的问题,更是“做好项目、赢得未来”的战略问题。
每一个优质工程,都是提升信用等级的最好砝码。从“投标人”到“守信履约人”,建筑企业必须将思维从“项目导向”转变为“信用导向”,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升级。“苦练内功,诚信经营”,是我们建筑企业唯一的出路,我们要以优异的履约绩效来积累信用资本,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副院长、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主任王丛虎
形成覆盖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链条
《通知》可谓是针对广州招投标市场存在问题进行一体化治理的一剂良药,也是广州市开启的招投标一体化治理的新路径。例如,《通知》完善了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机制,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链条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提出一一对应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通过完善机制来体现,具体包括“健全履约评价机制”“深化信用评价应用”等。不难看出,《通知》要求形成覆盖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打通各环节的监管机制。本次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提出的这些具体可实施的真招、实招,可谓是以病寻医、对症下药。
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智库高级专家王嘉懿
从“重招标环节”向“招履并重”转变
《通知》精准锚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特征,系统构建起“评价—追责—激励”环环相扣的闭环治理机制。此举既精准回应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合同履约全周期的监管需求,又直击行业“评价缺乏机制、责任界定不清、信用难以落地”的痛点;通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价—追责—激励”的闭环治理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从“重招标环节”向“招履并重”转变,实现履约合规、风险可控、质量可靠的治理目标,进一步构建适配超大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全周期管理的体系,成为广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实现领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