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都市新闻

公 告

本文字数:957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5〕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永芳里3号南侧(石区1段1533号)位于永芳里1号东侧、乐兴里2号北侧、乐兴里横巷3号西侧;长年里4-1号(石区1段1539、1539之一号);长年里横巷2号(石区1段1537号);祥南里13号(未列地号)位于祥南里9号北侧、祥南里15号南侧、祥南里11号东侧;龙兴里23-1号(石区1段1504-1号)位于永芳里横巷2号东侧、福庆里4号西侧、龙兴里23号南侧;龙兴里10号(石区1段1542之1、之2号)位于永芳里3号西侧、乐兴里1号北侧、龙兴里13号南侧;龙兴里10号东侧(石区1段1542之1、之2号)位于永芳里3号西侧、乐兴里1号北侧、龙兴里13号南侧;荔湾区南塘新围外约7-1号(未列地号)位于新围街7号东南侧,广三铁路北侧,新图外约7号西侧,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2115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荣阳里10号(未列地号)位于荣阳里12号东侧、荣阳里6号北侧、荣阳里8号西侧、荣阳前巷2号南侧;南福里四巷6号北侧(石围塘区1段1377号部份)位于东至南福里四巷一号,北至空地,西至空地,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

  现永芳里3号南侧房屋由梁桂莲主张权利;长年里4-1号、长年里横巷2号房屋由卢凤尧、何嘉雯、何任桂主张权利;祥南里13号房屋由李继生主张权利;龙兴里23-1号房屋由莫初主张权利;龙兴里10号、龙兴里10号东侧房屋由罗燕琼主张权利;荔湾区南塘新围外约7-1号房屋由陈舜伟主张权利;荣阳里10号房屋由潘静主张权利;南福里四巷6号北侧房屋由陈盛祥主张权利。如对以上主张权利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有效资料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举证,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20-81555187,联系人: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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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都市新闻 A9公 告 2025-09-19 2 2025年09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