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中透露,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工作部署,抢抓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机遇,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经地市自愿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广州、深圳列为综合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珠海、佛山、惠州、江门列为生产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试点期至2028年底。
在佛山,模块化建筑并不陌生。去年12月,全球首个模块化建设航站楼——佛山机场航站楼正式投入使用。这座犹如搭积木一样建造而成的航站楼,建设工期不足一年时间,并迅速成为广佛航空枢纽中的新地标名片。成为试点城市后,佛山迅速出台《佛山市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力争到2028年年底,全面建成系统完整的模块化建筑配套管理体系,并实现模块化建筑产值超15亿元。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智
什么是模块化建筑?
模块化建筑是指将建筑拆分成多个空间单元模块,在工厂内对模块进行标准化、集成化、智能化生产(包括结构部件、设备管线、装饰装修、家居卫浴等),将模块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组合安装使之成为完整空间体系,实现“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的建筑,是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重要成果。
在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投用的模块化建筑越来越多。例如,深圳一些住房项目以及医疗项目,都采用了模块化的建设模式。2024年,佛山机场宣布建设全球首个模块化建设航站楼,于是模块化建筑被更多人所了解。目前,国内模块化建筑已形成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项目应用的完整产业链,覆盖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应急等多个领域,呈现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区域覆盖全的发展特征。
今年,广东省决定将发展模块化建筑纳入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任务,作为传统建筑产业向现代化产业巩固提升的重要方向。当前,广东拥有数十家具备独立生产模块化建筑能力的企业和基地,模块化建筑产品种类丰富、技术路径完整、供应链上下游齐全,具备发展模块化建筑的良好产业基础和潜力。
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类型分为综合型与生产型,其中,综合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将在模块化建筑研发、生产、应用、管理等方面全面发展,生产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侧重在生产供应端做强模块化建筑产业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试点城市名单中,广州、深圳被列为综合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珠海、佛山、惠州、江门则被列为生产型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
通知提出,“各试点城市将紧紧围绕自身类型定位,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实际推动打造模块化建筑应用典范、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健全工程组织和监管模式、深化粤港澳建筑业协同,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
佛山机场新航站楼成为“探路石”
2024年之前,佛山机场因其航站楼老旧,一度在网络上被调侃为国内“最接地气”的航站楼。为了提升自身形象和改善本土民航服务,佛山机场于2024年2月宣布开建新航站楼项目。由于佛山即将建设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佛山机场为了保障过渡期间的正常运营以及建设效率,决定采取新兴的模块化建设方式,打造全球首个模块化建设航站楼。模块化建设和模块化设计,迅速进入更多人的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这也是模块化建筑在佛山交通基建行业的一次创新探索。
2024年12月,一座由299个模块“拼”成的佛山机场新航站楼正式投入使用。历经10个月,它的整个建设过程就像是“搭积木”,全部模块都是在工厂内流水作业,自动化生产,机器人自动焊接,成品模块运至施工现场后再进行机械吊装。建成后的新航站楼占地面积8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95平方米,可满足目标年2028年旅客吞吐量260万人次使用需求。新航站楼不仅大幅缩短了工程建设周期,还兼具节能环保、可持续性强的优势。
投入使用以来,佛山机场新航站楼不仅成为广佛航空枢纽中的新地标名片,更为重要的是,它也成为佛山探索模块化建筑的新案例和新经验,为更多城市项目的模块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创新样本。在没有成为试点之前,佛山就饮下这口“头啖汤”,可以说,作为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之一,佛山不仅“主动出击”,而且自带“先天基因”,这将为其在这一领域的未来发展与创新探索,打下坚实基础。
为实现试点目标实施六大任务
作为试点城市,佛山如何在模块化建筑行业发力,实现新的探索与突破?根据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动佛山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抢抓模块化试点城市建设发展机遇,打造更高水平“有家就有佛山造”建造模式,佛山制定了两个阶段的试点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6年年底,佛山模块化建筑配套管理体系初步构建,各区均有不少于一家模块化生产企业或一个模块化建筑试点项目,全市培育不少于2家较大规模的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总设计产能不少于5000个模块/年,初步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的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实现模块化建筑产值超5亿元。到2028年年底,佛山系统完整的模块化建筑配套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全市培育不少于5家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较大企业,总设计产能不少于2万个模块/年,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增强,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实现模块化建筑产值超15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部署了“强化政策支撑引领、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技术创新转化、培育产业协同生态、加强质量安全把控、加快试点项目探索”六项重点任务。
其中,为强化政策支撑引领,佛山将对新建、扩建的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企业,优先提供用地选址、优先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将该类型生产企业的工业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统筹。为加快技术创新转化,佛山支持本地较大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围绕模块化建筑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加快升级迭代混凝土、钢结构模块集成技术,集中力量突破模块接口、抗震连接和模块铸造工艺等一批核心技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为培育产业协同生态,佛山将建立佛山模块化建筑产业协同示范区,重点在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城镇)、三水区(乐平镇)布局模块化建筑特色产业园区和示范产业基地,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打造完整产业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计划在环两江先行区重点区域稳步推广试点项目,在标准化程度较高、工期和质量要求较严格的城市更新、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机场航站楼等工程项目中实施模块化建造,并将模块化建筑项目纳入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与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评选范围,给予对应政策扶持与奖励措施。
佛山市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实施计划
试点启动(2025年7月至12月)
根据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工作要求,开展全市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情况调研,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印发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任务分工、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各部门启动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全面推进(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
1.出台相关政策与标准。2026年年底前出台佛山模块化建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划定产业重点片区,明确产业扶持措施。积极参与粤港澳三地模块化建筑湾区标准、湾区认证编制工作,加强粤港澳协同联动发展。
2.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发挥佛山市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绿色建材试点城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等体制机制优势,融合发展家具家电、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促进企业资源共享和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在顺德、高明、三水布局模块化建筑特色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佛山特色的模块化建筑生产省级示范基地,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区域竞争优势明显。支持企业积极对接境外供货要求,为模块化建筑技术、产品、标准“走出去”提供便利。
3.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本地高校、行业协会、较大企业等共同成立模块化建筑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为佛山模块化建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开展校企合作,推动本地高校开设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或课程,成立学校和企业成立模块化建筑实训生产基地,定期举办模块化建筑产品展会与论坛,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