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姜永涛)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于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
记者了解到,对符合中山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军人、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将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中山现增加“支出型困难家庭”在第一档优先档次,确保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权利得到满足,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山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在公租房的分配中优先安置优抚对象的同时,将军人、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纳入第三档优先档次,确保住房困难军人军属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申请承租非产业园区公租房的条件中,对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资产总额、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子女在本市持有的房产情况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对申请人及家庭资产总额放宽为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11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33万元。住宅建设用地性质类别为宅基地且地上无房的视为无住宅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