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通告

本文字数:70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5〕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福庆里8号(D1113图15幅160地号);福庆里5号(D1113图15幅101地号);佳前街4之1号(D1113图15幅82地号)位于北至佳前街4-2号、南至龙兴里巷、西至佳前街、东至空地;乐兴里5号(D1113图15幅39地号)位于北至乐兴里横巷4号、东至乐兴里6号、西至乐兴里4号、南至南塘大街8号;镇南里12号一楼(石围塘区1段1350地号)位于北至镇南里14号、南至镇南里10号、西至镇南里5号、东至善庆里5-2号;佳前街3之1号(D1113图15幅45地号),以上6间房屋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2115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摸查。经摸查:桥梓大街39号107房(D1118图2幅250地号)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

  因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请上述房屋产权人、继承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并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20-81543868,联系人: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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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6通告 2025-07-21 2 2025年07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