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日前公布《佛山市南海区土地1.5级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土地1.5级开发,是指为盘活南海区储备土地(含区属、镇属),加快土地预热,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未纳入近期土地出让计划、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开发条件成熟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根据准入受理要求,土地1.5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并符合所在片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和优质环境、加快高端产业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不得引入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与所在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不符的项目。同时,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影响所在地区近期建设的实施。
根据开发要求,土地1.5级开发项目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及其他用于销售的项目;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土地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可申请续期,累计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