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李学东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胡光毅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战捷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沈万军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陈达源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刘旭杰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何彧民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任命庄朝霞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九、任命顾翠姣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任命陈冠兰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一、任命陈程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二、任命王舜宇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三、任命莫丽华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四、任命李婷婷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