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敏华 通讯员颜娟霞)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餐饮炖汤类产品宣传发布指引,禁用“疗效词汇”,杜绝使用“治疗疾病”“增强免疫力”等具有误导性的用语。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餐饮炖汤类产品宣传指引中明确禁用“疗效词汇”。商家在宣传炖汤产品时,应专注食材本身,切勿使用具有“疗效”明示或暗示的词汇。例如某商家宣传炖汤菜品时,使用了“补肾”这一宣传语,最终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可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餐饮炖汤类产品宣传中应杜绝健康焦虑,要坚决杜绝使用“治疗疾病”“增强免疫力”等具有误导性的用语,更不能暗示食品与药品功能存在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