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都市新闻

关于限期申报被征收房屋权利的公告

本文字数:447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校园路东侧佳丽轩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5〕10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校园路东侧佳星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5〕11号),下表房屋在该征收决定规定的征收范围内。经调查,该等房屋的证载权属人已死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保障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权益,请该等房屋的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5年5月14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资料、房屋权属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书等合法有效证明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增槎路383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9928382290)办理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未申报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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