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调查
走近特殊监护②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
“精神分裂症?不收。”每当王姨向养老院提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是否能和她一起住进去时,总是会得到否定的答案。今年,74岁的王姨依旧在家中守护着近50岁的儿子“超仔”(化名),但随着年事渐高,各种老年病让她有些力不从心。
自从三年前患有肺癌的丈夫离世后,王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个儿子。如今,她通过遗嘱指定监护的方式将儿子托孤给自己70岁的妹妹,想尽量将他的生命有质量地多延长一段时间。
无奈的过往:
儿子头部受伤后“举止怪异”
“超仔19岁时,经历一次意外事故后就不会讲话了。”在王姨家中,她慢慢向记者讲起儿子的过往:超仔出生于1976年,经历意外前是一名即将中专毕业的实习生,某天实习结束回家的路上,他经过一处工地时意外撞击到头部,经过一个月住院治疗后回家,整整一个月没有说过话,王姨感觉儿子出现了精神障碍方面的问题。“医生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类疾病里算重症了。”王姨介绍,尽管儿子从没有出现过暴力行为,但他在家中偶尔会无缘无故地发火。
她拿出手机播放了一段视频,视频中超仔不断重复着让母亲去厨房的指令,尽管她已经多次解释碗筷已经洗好了,但超仔依然重复着那句“去厨房,去厨房”,持续了两三分钟。“家人还能理解他的怪异行为,但如果是外人就会忍受不了。”
也正是超仔的一些“怪异行为”,让这些年来家中请的保姆往往干不了多久就被吓跑,只有王姨默默忍受着。
谁来照料他?
母亲做手术带着儿子住院
“专家都看了,进口药也吃了,但儿子的情绪从19岁到现在几乎没什么变化。”王姨说,唯一能够看到他情绪变化是他发病住院时。她告诉记者,儿子之前住的病房是八个人一间,里面的环境会让他感到压抑、紧张。当她到医院看望儿子时,儿子会乞求她:“老妈我听话,我想回家,我不住这里。”看到儿子如此可怜,王姨就将他接回了家。但往往没过多久,儿子病情一发作又会指挥她“去这里”“去那里”,实在受不了时她只好再次把儿子送去医院。但住院毕竟有时间限制,她终究还是要将儿子接回家。
王姨回忆,她丈夫在世时,两个人照顾儿子还能够应付得来,甚至偶尔还能带他出去外面走走看看。但2022年丈夫因病去世后,她一个人就有些吃不消了。“去年我心脏病住院,发现是冠心病需要放支架,但我去做手术了孩子谁来照顾?”王姨说,她当时和医生商量,让她带着儿子一起住院。从王姨入院到术后出院的9天时间里,超仔和她一直都在同一个病房内接受治疗。
母亲的心声:
盼“最后一公里”母子相伴
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随着身上的疾病越来越多,王姨不得不考虑起自己生命“最后一公里”的事情,最让她牵挂的还是这个儿子。为了能够在人生最后的时光里给儿子更多陪伴,王姨开始四处寻找能够同时接纳她和儿子的托养机构。她询问过一些高端养老院,但养老院工作人员告诉她:“住进养老院需要达到60岁,同时不能患有精神类疾病。”
“但等儿子60岁时,我还在不在都不好说。”王姨感叹道。
此外,她也考察过一些精神病院,要么是入住条件要求入住者为“三无”人员,要么是居住环境不理想。“儿子有痛风蹲不下来,但有的病房连马桶都没有。”
转移监护权:
她立遗嘱向70岁妹妹托孤
“我还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给儿子找一个托养机构,符合心理预期的那种。”王姨说,在自己百年后,她会将儿子托付给自己的妹妹。
王姨告诉记者,为了让儿子将来有亲人继续照顾,她已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妹妹。
“我去年去了公证处和妹妹一起做了公证,就是公证遗嘱内容:在我百年之后,房子就归我妹妹了,她负责帮忙照顾我儿子。”王姨说,妹妹所需要承担的照顾是将来把她儿子送进精神病院,并定期帮忙缴费和探望,由于送精神病院需要监护人签字,这份遗嘱也指定了监护权的转移。
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理事长蔡盛表示,尽管目前将监护人由自然人变为机构能较好地解决监护安全、专业与持续的问题,但是在老一辈人观念中,血亲关系仍然是连接彼此的重要纽带,因此一些老人会选择通过遗嘱指定监护的方式,将自己的亲人交由另一位亲人来照顾。
什么是遗嘱指定监护?
遗嘱指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订立遗嘱为处于自己监护之下的子女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行为。作为以指定监护人为主要内容的遗嘱,同样应符合一般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在遗嘱指定监护中,被监护人既可以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前提均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在立遗嘱指定监护人时正担任着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