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谁该为“天价流量”买单

杨博

本文字数:567

  近日,山东潍坊大二学生小陶因手机误操作触发“天价流量费”事件登上热搜。2024年11月,小陶名下手机卡因套餐外流量消耗超过34GB,当月手机话费达到8700多元,加上违约金,欠费金额累计超万元。

  小陶把无流量套餐的联通卡设成数据主卡的一次失误,在不经意间竟成了一次对运营商服务的系统检验。说实话,检验结果很差。一者,没有超量预警;二者,没有多次预警;三者,更没有超量断网、推送流量加油包,或为网络降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用户遭遇流量异常超限,运营商应当履行合理的提醒义务。所以,运营商不认真检讨一下服务的短板弱项,恐怕是不行的。

  其实,天价流量费并非新鲜事。十年前,广东、湖北等地曾相继出现天价流量账单事件。虽然事后调查证明,账单异常或因用户个人操作失误,或因内置软件“偷跑”流量,但运营商随意处置问题的态度一目了然。多年过去,个别运营商为何任性如初?

  关键是契约精神的缺失。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处理流量纠纷的基本依据是服务合同。在签订合同的一开始,运营商就应把消费流量的档位与流量费用的标准交代得明明白白。否则,那就有违诚信原则,侵犯了用户知情权,本质上就是对契约精神的漠视。如果谁无视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监督部门亦有责任督促其“找回”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维护市场公平与法律尊严。企望不合理的“天价流量”快些作古,免除消费者“流量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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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谁该为“天价流量”买单 杨博2025-02-28 2 2025年02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