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体育·闲情

通 告

本文字数:706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花地河西片区(一期)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2548号),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摸查。

  经摸查:南塘大街19号自编-1位于南塘祥南里东侧,南塘三角塘南侧,南塘大街21号西侧,南塘外街27-1号北侧;南塘大街19号自编-4(石区1段1251号)位于南塘祥南里东侧,南塘三角塘南侧,南塘大街21号西侧,南塘外街27-1号北侧;南塘大街19号自编-5(石区1段1263、1262部分地号)位于南塘祥南里东侧,南塘三角塘南侧,南塘大街21号西侧,南塘外街27-1号北侧;南塘大街19号自编-6(石区1段1236号)位于南塘祥南里东侧,南塘三角塘南侧,南塘大街21号西侧,南塘外街27-1号北侧;南塘大街10-1南侧位于南塘大街15号西侧,南塘大街13号北侧;余庆里2号南侧(石区1段1281、1305、1306部分地号)位于南塘大街12号之一东侧,南塘大街17号西侧,南塘大街北侧;瑞庆里1号南侧(石区1段1282号)位于余庆里4号东侧,瑞庆里2号西侧,上述房屋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因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请上述房屋产权人、继承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荔湾区南塘新围街7号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并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20-312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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