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杨朝露)2月14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300元/月调高至2500元/月。
通知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调整后,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300元/月调整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2元/小时调整为23.7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