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日前,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扫码点餐向全市各餐饮经营者发出提醒:餐饮经营者在采用扫码点餐等智能服务的同时,应保留菜单点餐的传统方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点餐方式的权利和老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权益,不得强迫扫码点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过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实现。餐饮经营者在采用扫码点餐等智能服务的同时,应保留菜单点餐的传统方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点餐方式的权利和老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权益,不得强迫扫码点餐。同时,消费者扫码关注餐厅后才能看到具体菜品和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餐饮行业在提供扫码点餐服务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尊重消费者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决定权,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生日、手机号码、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餐饮经营者在设置扫码程序时,应当以实现点餐消费、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若超出点餐的必要范围设置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得个人信息查询授权等前置程序来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