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广东

澳门青年横琴就业每月可领4000元补贴

陈治家

本文字数:578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近日出台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对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青年和用人单位进行补贴奖励,并对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年龄满18周岁至45周岁的,在合作区就业,可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已在合作区就业且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参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可按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申请配比30%的一次性补贴。

  《暂行办法》鼓励用人单位聘用澳门青年,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提供发展机会和实践平台。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聘用奖励,聘用同一澳门青年享受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同一年度内新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累计达到30人或以上,可额外申请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人民币,同一用人单位每年获得的聘用奖励与叠加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此外,还可以按用人单位每月为澳门青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申请全额补贴,聘用同一澳门青年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广州日报广东 A12澳门青年横琴就业每月可领4000元补贴 陈治家2025-01-03 2 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