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受助学生”)助学补助制度,切实保障受助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该局修订了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实施方案》,低保大学生每学年补助金额合计7500元,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大学生每学年补助3500元。
《实施方案》明确,纳入补助对象的低保学生是指东莞市户籍并获得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在校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是指东莞市户籍并获得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具体到补助标准,低保学生中的小学生每学年补助金额为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共计2400元,高中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住宿费和学杂费共计4900元,中职生(含技工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住宿费共计2400元,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每学年补助住宿费和学杂费共计7500元。对于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高中生(含中职生、技工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每学年补助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