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头版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杨淑馨、王浩明

本文字数:178

   新华社广州11月16日电 (记者杨淑馨、王浩明)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广州日报头版 A1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杨淑馨、王浩明2024-11-17 2 2024年11月1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