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钟符轩)记者从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该局制定的《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批准,中山将在新型研发机构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机构可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实际需求,自主确定研发选题,动态设立调整研发单元,灵活配置科研人员、调配科研设备等。
须经市政府“一事一议”设立
记者了解到,《办法》所指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引进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以报中山市政府“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认定和支持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合作共建条件包括建设目标、投入规模、考核指标等。新型研发机构的组建审核包括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建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征求部门意见、上报市政府审批方案。
新型研发机构性质类型包括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等。新建或已建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均适用上述《办法》。新型研发机构必须具备六个明确,包括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有明确的投入规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有明确的建设期限、有明确的运营团队和有明确的运营场地。
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高
《办法》聚焦面向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包括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自研项目认定立项、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支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在新型研发机构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机构可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实际需求,自主确定研发选题,动态设立调整研发单元,灵活配置科研人员、组织研发团队、调配科研设备。
新型研发机构可采用市场化用人机制、薪酬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对标市场化薪酬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
允许涉及国有资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精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及设备运营管理办法。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灵活自主的运营管理机制,对仪器设备、实验室场地等进行开放运营,资产运营收益由机构自主安排用于建设发展。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中山市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70%以上可以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益后,单位留存收益部分可以对转化科技成果作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给予现金奖励或者股权激励。
支持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的,机构应与科技成果完成人书面约定科技成果所有权份额或者使用权授权期限、收益分配比例与方式、转化时限、转化成本分担、转化情况报告等重要事项。
推动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机构的职务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由机构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由机构自主管理,经评估后可以自主处置。简化此类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
专门设免责条款
记者留意到,新出台的《办法》当中专列免责条款。新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与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以申请认定免除相关责任,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试点实施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允许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多元投资的混合制运营公司。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运营孵化器或科技产业园和共建创投基金等举措延伸创新链,参与全市创新生态构建。
事业单位、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经核定后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建立健全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在出入境、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可以按照规定申领人才优粤卡。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主开展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