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雪华)根据9月4日最新挂网公布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根据国家部署,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确支付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原实施的24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政府指导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据了解,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逐步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
此前,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广东省医保局根据国家部署,对本省现行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指导各地制定政府指导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确支付政策。
各地级以上市可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整合价格项目方面,通知废止了“经腹腔镜取卵术”等2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了“睾丸阴茎海绵体穿刺术”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了“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将原实施的24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均按上述项目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辅助生殖的医疗服务价格如何?根据通知,由各地市确定政府指导价。
各地级以上市按照本省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并按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省医保局。通知强调,各地市确定政府指导价要与地区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匹配,在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市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次均费用增幅等因素,依据省基准价确定本地区价格的上、下浮比例,合理确定其水平。
通知明确支付政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