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肖桂来)继番禺傍江东村出台规定发放生育补贴之后,番禺又有一村出手了!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制定了《鼓励股东生育的补助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社员股东生育二孩补助2万元,生育三孩补助3万元。《方案》已于今年7月21日正式实施。目前,暂未有社员股东来申领补贴。
《方案》规定,可享受鼓励生育补助的对象为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社员股东,或一方户籍在本村,且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一方为社员股东村民的同一合法夫妻;社员股东如果是继承股权的,必须为100%继承或被推选出来的代为使用人。
《方案》对补助金额进行了规定。补助对象生育第二孩可获得一次性补助2万元;第三孩可获得一次性补助3万元。如果前两胎为单胞胎,第三胎为多胞胎,第三胎的补助金额计算为3万元×本胎个数,第四胎及以上不再补助。《方案》对特殊情况也有具体规定。如果已生育三个子女,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其中有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有子女死亡,再生育一胎子女时,补助金额计算为3万元×本胎个数。
《方案》明确,申请人须承诺在《方案》施行后出生的各孩均入户新水坑村且户口持续保留满五年,入户后3个月内由申请人或其家属到村委会办理登记。对已领取生育补助但提前将孩子户籍迁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在申请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中一方每年的社员股东分红中等额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