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要闻

公 告

本文字数:251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

  开发建设中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芳村大道东106号房屋位于芳村大道东108号南面、芳村大道东98号北面、芳村大道东东面(崇区1段222/233部分地号)在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范围内。现芳村大道东106号房屋由曹胜主张权利。如对上述主张人主张的权利情况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有效资料到芳村大道东110号聚龙湾项目办公室举证,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方式:020-81618464)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广州日报要闻 A7公 告 2024-07-17 2 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