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根据佛山市竞争性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项目比选结果,委托承办贷款业务的中选银行共13家。经业务系统调试、贷款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已具备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可于2024年7月5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
现可正式受理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0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