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其中,被曝光的18家股东中,有7家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泰人寿”)原股东。
同时,监管再次“重锤”信泰人寿。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对信泰人寿罚款50万元,撤销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任职资格,并禁止其终身进入保险业。
监管曝光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据了解,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此前,金融监管总局已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本次公布股东名单共计18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违规股东名单中有7家是信泰人寿原股东
记者留意到,6月14日公布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中,有多达7家是信泰人寿原股东,包括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7家信泰人寿原股东的信息,是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6月14日公布的两则《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中披露的,批复文件的落款时间分别为2020年4月和2020年11月。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披露了关于原银保监会的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上述7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责令违规股东按照原银保监会要求,清退所持股权;限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落款为2022年7月14日。
另一方面,在原股东被公开“点名”的同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开了对信泰人寿的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显示,信泰人寿存在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信泰人寿被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