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广州
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14
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平均浓度连续7年稳定达标并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连续4年全面达标,14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并持续保持不黑不臭……广州经过不懈努力,依法治污成效不断显现。
近年来,广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基本构建了以《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基础,多部专项立法相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截至目前,广州市现行有效生态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20余部,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
系统谋划推进生态环境立法
广州是全国最早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环境的城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广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成为当时全国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城市。
2022年以来,广州市高质量完成6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多部法规获中央国家机关肯定推介和社会好评,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保障。
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率先明确市、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首次以立法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获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高度认可。
及时修订完善《广州市绿化条例》,率先在绿化立法中设立树木保护专章,突出源头保护和迁后养护,受到住建部和业界的充分肯定。
制定《广州市排水条例》,建立贯穿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将海绵城市建设、防洪排涝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有效强化排水与污水处理法治保障。
制定《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从源头规范餐饮场所选址,加强对餐饮经营者指引服务,明确餐饮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管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餐饮污染防治,促进广州餐饮行业绿色发展。
修订《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严格保护区划定调整程序,强化备用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定《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为野生动物放生定了规矩。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为推动广州市近年颁布的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的贯彻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普法工作,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为构建美丽广州营造良好法治化社会环境。
加强全民普法,提升环保法治意识。在立法过程中推进普法。起草法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积极面向社会普法,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强化参与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推进普法。结合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活动,加强执法监管,精准指导帮扶。在重要节点中普法。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举办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送法上门”“送法到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学校。
创新普法形式,增强环保普法实效。加强媒体宣传,聚焦热点普法。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省、市各级媒体及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珠江环境报》、“穗小环”卡通形象等宣传媒介发布普法资讯,扩大普法覆盖面。
以法之名,逐绿前行。广州市将继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促进全市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