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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延续执行

政策内容及清单不变 进口展商采购商双双受益

何颖思

本文字数:782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财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延续执行2023年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内容及清单不变。

  《通知》明确,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由于《通知》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延续执行政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政策出台前符合条件的暂时进境展品也可按规定享受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部分在2024年第135届广交会展期内达成销售进口展品协议并符合条件的进口展商,已有意向申报享受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表示,延续执行广交会税收优惠政策,对将广交会打造成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具有积极意义。首先,有利于发挥广交会实现国内外市场联通的重要平台作用。吸引更多进口展商在广交会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拓展市场空间,促进贸易合作和沟通交流,助力广交会成为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同时,有利于提升广交会对全球企业,特别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吸引力。促进贸易伙伴间的供需对接,加快推动广交会成为国际合作桥梁和平台,体现我国让世界各国共享合作成果的开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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