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深锐周刊

小区里的“僵尸车”难倒大活人

律师:现有认定标准需完善 学者:建议“僵尸车”与征信挂钩

张慧琪

本文字数:2338

某小区里停放的一辆“僵尸车”,车轮已经干瘪。

  不少居民都见过这样的现象:一些车辆长期停放在自家小区内,无人问津也无人挪动。这些车辆通常外观残旧、落满灰尘,走近看,有的轮胎已经干瘪,有的甚至缺失了车牌,人们形象地将其称为“僵尸车”。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36亿辆,汽车的更新淘汰已成为常态,与此同时,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无人认领”的车也在增加。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上停放的“僵尸车”处理有一套较为成熟的机制,但如果停放地点是在居民小区内,“僵尸车”的处理似乎就成了一件难事。

  小区内的“僵尸车”如何认定?处理难点在哪?后期该怎样处置?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慧琪

  “僵尸车”霸占小区停车位

  物业也联系不上车主

  早在2022年就有不少业主反映,有十余辆“僵尸车”停在某小区地面停车位多年,让该小区本就紧缺的停车位“雪上加霜”。但直到今天,业主们仍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掉这些无人认领的车辆。

  业主张女士搬来该小区尽管只有一年,但她也被楼下一些从来没有挪动过的车辆困扰过:之前她想搬一些重物上楼,想临时把车子停在路边,但找不到车位,只能暂时将车停在路中间。“当时还被保安说不能这么停车,但我们也是很无奈,楼下停车位本来就少,还有不少‘僵尸车’停在那。”

  张女士所在的D栋处于小区的一个拐角处,楼下原本规划了十几个停车位,但记者现场发现,在这些车位上停放着好几辆疑似“僵尸车”:有的车辆被遮光罩严严实实包裹着,上面已经落满了树叶;还有的车辆车牌已经被卸下,车胎已经干瘪没气;更有的车辆车窗上被贴满各种小广告……该小区一位保安介绍,这里路面停车费相对地下停车场便宜一些,因此很多业主会选择在路面停车。

  但记者发现,在工作日下午5时,这些地面停车位基本就已经被停满了,已经有不少业主开始在小区内“兜圈”寻找车位。居住在这里多年的车主李先生反映,每次下班晚一些就容易没有车位,偶尔还要停在小区外。

  在停车位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业主们对于这些长年停在小区内的“僵尸车”更是无奈。

  记者以市民身份将该小区的情况反映给1234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在小区内,交警部门也很难去处理,目前只有对在道路上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法停放机动车或者超过法定时限停放机动车统一处理。

  该工作人员称:“除非小区里涉及到严重事故或盗窃案,交警部门可以介入,但这本身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僵尸车一直停放在小区也没有缴费,建议物业公司直接去起诉车主。”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就算是僵尸车,那也是别人的私人财产,物业没有权限去挪走,车主不缴费也没办法,因为很多车辆我们也联系不上车主。”

  采访中有业主提到,前几个月曾有一辆停放在该小区很多年的“僵尸车”被拖车拖走了,一位保安向记者透露,实际上这也是车主当时自己去找拖车来处理掉的。

  律师:“僵尸车”认定标准

  和规章约束仍需完善

  该小区反映出来的“僵尸车”问题并不是孤例。这些没有被处理的车辆,一方面不仅会占用小区内停车资源,妨碍正常交通出行,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管理难度,更存在自燃等安全隐患。

  事实上,对于“僵尸车”的认定标准仍有待完善。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各地也有对道路停车的时间规范管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机动车辆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辉也曾指出:“现有标准还难以支撑对停放在停车场、人行道、小区、背街小巷等位置‘僵尸车’的认定和进一步的治理。”

  安徽通晓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燃律师表示,小区内的“僵尸车”所有权仍属于车主,按照现有规定,交警部门难以处置,与此同时,无论是其他业主还是物业都不能私自处置,否则可能存在被民事索赔的风险。

  李燃分析,小区内的“僵尸车”难处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关法律法规对“僵尸车”的认定标准仍存在“监管缝隙”,第二个原因在于这些汽车来源复杂,很多难以联系上车主。“有的人可能是家里买了新车,摘掉车牌后旧车就放在那不用了;还有的车主可能出国了,有的车主可能犯罪入狱了,或是意外离世了……种种因素叠加,而车辆的报废程序很多都需要车主出面,车主一旦联系不上,这件事自然难以‘盘活’。”

  因此,李燃认为现阶段还是应该从规章制度层面去完善“僵尸车”的处理问题。“譬如说车子在小区连续停放达到多长时间,就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置等,对‘僵尸车’的处理认定和管理主体都要更加明确。”

  建议:“僵尸车”引入征信机制

  推行“互联网+”汽车报废方式

  与李燃的看法类似,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飞翔也认为,可以从处置法规和执法程序方面对“僵尸车”有个更清晰的判定和处置。

  除此之外,他建议还可以将“僵尸车”与公民征信挂钩。“可以将随意弃置车辆的行为与征信挂钩,将‘僵尸车’车主纳入失信名单,并给予适当的惩戒,以减少‘僵尸车’的数量。”

  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里面提到将加大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鼓励并组织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引导汽车行业的促销活动实现良性竞争。 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到,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林飞翔还建议,在“僵尸车”报废处理方式里,推行“互联网+报废车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平台开始涉足车辆报废领域,主推‘智慧拆车’,可以此提高报废车辆的整体价值。”他认为,这种方式既能够减少报废汽车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能够实现报废汽车部件的永久可追溯,确保报废汽车部件经过专业化处理后再次进入市场。形成“回收—拆卸—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条。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APP
广州日报深锐周刊 A12小区里的“僵尸车”难倒大活人 张慧琪2024-04-11 2 2024年04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