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等有关要求,依据2023年广东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相关数据,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中央、驻粤省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以及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2023年全年审核2022年度全省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142630人,其中广州市34666人、深圳市19445人、珠海市6467人、汕头市2400人、佛山市14779人、韶关市2879人、河源市1804人、梅州市2423人、惠州市8900人、汕尾市522人、东莞市16568人、中山市8804人、江门市7039人、阳江市775人、湛江市3331人、茂名市1811人、肇庆市3059人、清远市3638人、潮州市702人、揭阳市1120人、云浮市1491人。现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人以上(含5人)的180家中央、驻粤省属用人单位,进行登报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