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妍 通讯员朱远智、林高燕)近日,广东海事局牵头组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等15家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一致通过了《内河A级航区货船航经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的临时解决方案》(以下简称‘临时解决方案’)。《临时解决方案》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时解决方案》的实施,对保障粤港澳三地航运物流畅通和港珠澳大桥主体及水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航区划分规则(2021)》规定,珠江口距陆岸不超过5公里的水域为A级航区区域。未建港珠澳大桥之前,内河A级航区货船在此区域按规定航行,形成了习惯航路。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后,因水流和地质海岸等因素,江海桥梁航道较原习惯航路东移了1公里,即距陆岸最近处为6公里,超出《航区划分规则(2021)》限定的范围。如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多年来航行于该区域的内河船将无法通行江海桥梁航道。
针对内河A级航区货船航经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难题,《临时解决方案》明确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包括长效措施和临时措施。
长效措施为:积极推动将江海桥梁航道水域划定为“相当A级航区”的研究工作,并在此期间,多渠道对航运企业进行宣贯、引导,规范内河船通过港珠澳大桥水域;推动航道管理部门对江海桥梁航道定期疏浚维护;与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共同推进桥梁防船撞预警和拦阻工程建设,全力保障港珠澳大桥辖区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临时措施为:内河A级航区货船在设置了防止因海浪或降雨导致舱内积水的保护措施下,可在风力低于六级(含六级)以下,最大波高不超过2米及能见距离大于1000米的情况下,航行通过港珠澳大桥江海桥梁航道,且航速不得超过12节,不得低于5节。同时,除江海桥梁航道及相连的必要转向水域外,内河A级航区货船不得超过距陆岸5公里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