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纳 通讯员司新宣)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治支撑、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等领域提出16条具体举措。
《若干措施》指出要积极推动《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落地见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完善个人破产配套制度,探索政府参与困境企业救治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若干措施》支持打造光明法务大厦,推动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产业机构入驻,为光明科学城企业及光明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提供法治支撑。
《若干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深港法律合作安排,推动签署深澳法律合作安排,深化深港澳法治交流合作;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深化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丰富涉外律师服务供给;完善企业合规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引导走出去企业强化合规意识;加快培育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引进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引进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加快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组建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努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据统计,在2023年2月推出了15条法治保障举措,此次再推出16条优化升级举措,跑好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接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