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头版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3月起施行

强化放权赋能 赋予南沙更大管理权限

贾政、申卉

本文字数:512

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苏俊杰 通讯员南宣 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申卉)前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通过立法破解南沙管理体制机制与建设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与港澳、国际民商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够紧密,跨境要素流动不够顺畅等问题,将南沙在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支持港澳参与建设等方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南沙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出发,立足广东省事权,赋予南沙更大自主权,将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条例立足南沙建设发展、开放合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南沙相关省、市管理权限。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下放权限。条例明确了对南沙放权赋能的制度路径,赋予南沙更大的管理权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报经国家同意后,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管理权限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放权之外,如何“赋能”?条例明确要加强政策咨询、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引进、用地需求保障以及下放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加强法律服务保障等,支持南沙全面快速发展。

  详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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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头版 A1强化放权赋能 赋予南沙更大管理权限 贾政、申卉2024-01-21 2 2024年01月21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