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1月19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及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其中明确提出,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拟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通告》提出:
本市工厂、洗涤、医院、酒店、宾馆、餐饮、发廊等生产和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全体市民应自觉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总磷酸盐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计)区分含磷和无磷洗涤产品。
在本市市场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无磷”标识。
本市内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单位,禁止将产品销往本市辖区。
本市新闻媒体和广告业应大力宣传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对因电视转播无法删除的非无磷洗涤用品广告应增补宣传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的明显字幕。
含磷洗涤用品究竟有哪些危害?在环境方面,含磷洗涤用品以磷酸盐作为主要助剂,磷酸盐是一种高效助洗剂,同时也是藻类的助长剂,水中的磷含量升高,水质趋向富营养化,会造成各种藻类、水草大量滋生,导致水体缺氧使鱼类死亡等现象。
此外,医学研究表明,长期使用高含磷、含铝洗衣剂,会直接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导致人体缺钙或诱发小儿软骨病;含磷洗衣粉、洗衣液含苯物质荧光剂等,是引发妇科炎症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