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财险”)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阳光财险增加注册资本7.1亿元,由57.46亿元变更为64.569亿元。增资完成后,阳光财险两大股东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保险集团”)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的持股比例不变。
阳光财险表示,本次增资是为了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加强风险抵御能力,满足监管要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竞争能力。本次增资价格为2.11元/股,阳光保险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该公司两大股东阳光保险集团和阳光人寿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6.31%和3.69%,占总股本比例不变。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家保险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增资或增资获批。如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5.5亿元;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拟增资25亿元;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2.19亿元。